发布时间:2024-02-07 03:59:29    次浏览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切实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西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应急响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暂停举办所有大型公共活动,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市所有游乐、娱乐、洗浴、室内运动等人群聚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电影院、KTV、网吧、游泳馆、健身房、景区景点、培训机构等)暂停营业;
四、全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市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七、在高铁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及省、市公路路口等重点场所,设立卫生检疫站点,对所有来往人员开展体温检测;
九、各地各单位广泛动员广大市民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少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
十、近期从湖北(武汉)返乡来高安人员,应当及时主动向所住村组、街道居委会报告并居家隔离,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高安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各乡镇(街道、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即日起,在我市跨市界各通道全面设卡,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对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发热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并医学观察14天。交通管制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此令由各乡镇(街道、场)执行,不得有误;市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场)、雷火竞技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落实省外返乡人员属地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场)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排查湖北省等疫区返乡人员,做好登记造册、跟踪随访、健康监测,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人。排查出的发热病例集中隔离观察、居家观察,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策的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湖北省等返乡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隔离管护要求,自觉留地观察。
此令由各乡镇(街道、场)执行,不得有误;市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宜春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提升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机制的效率,指挥部要求各乡镇(街道、场)设立热线电话,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同时,鼓励人民群众提供知道的近期从省外来乡、返乡人员,尤其是来自湖北武汉地区返乡人员的有关情况。
此令由各乡镇(街道、场)执行,不得有误;市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单位:
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各乡镇(街道、场)、各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严从细全面排查从湖北省等疫区返乡人员和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并竭尽所能排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各乡镇(街道、场)党委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做好登记造册、跟踪随访、雷火竞技健康监测,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人,上报的排查人数需乡镇(街道、场)党委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杜绝数据不真实。
此令由各乡镇(街道、场)、各单位执行,不得有误;市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为切实有效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方便群众反映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热线电话公布如下: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一旦发现疑似病源,及时拨打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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