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5 17:12:07    次浏览
2024年2月6日,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新华公安分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在对位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二段(龙驰御园)第106C幢1、2层103、104、203、204号房间的龙城区新纳百川歌厅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二楼疏散楼梯间内使用可燃材料(木板)(已进行现场点火试验,该材料属于可燃材料)装修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5.3条第2项之规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龙城消防大队依法对龙城区新纳百川歌厅二层疏散楼梯间予以临时查封。
2024年2月2日,高新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向阳公安分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雷火竞技在对位于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303号的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钢城商务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第二层的楼梯间墙面使用可燃材料(竹木纤维板)(已进行现场点火实验,检测报告燃烧性能为B1 级,属于可燃材料)装修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雷火竞技。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5.3条第2项之规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高新消防大队依法对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钢城商务宾馆二层区域予以临时查封。